「我媽病了,必須接過來,她就我一個女兒!」「你弟弟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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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早上起來的時候看到一位讀者的留言:

「我在孝順著呢!老媽腦梗住院10天了,夜裡2點半尿床了!我已經守了十天,日夜守候,前幾天晚上我還可以,但是這幾天我真的受不了了,尤其是那會兒快到兒子中考。因為老媽的病,我店裡生意也不管了。我是嫁出去的女兒,父母把積蓄房產都給了弟弟,可是弟弟就像看親戚一樣看了一眼就回家了。

我心裡很不平衡,弟弟弟媳生活水平很高,但是他卻得到了父母的好處,卻在最需要他的時候,不在身邊,你讓我怎麼想?」

關於父母的贍養以及病重時候的照顧,多子女家庭最好不要偏心式差別對待。怎麼著都得兩個兒女輪流來照顧。誰都有自己的事情,能輪流照顧才是上上策,照顧老人可不是一個人的事。

為什麼長大了,兄弟姐妹之間的感情會變差?就是因為一些人不作為推卸責任。現實生活中,這樣的事還真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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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和姍姍現在結婚已經十年了,這十年裡,金城對自己的丈母娘問心無愧,可以說是十分的好。雖然她是愛人的母親,但是金城心裡還是有些不舒服,因為姍姍還有一個弟弟羅軍,他對自己的母親一點也不好,連金城也看不下去。

金城母親去世的早,所以沒能在她身邊盡孝,面對丈母娘他覺得能夠孝順她也是一種安慰,這樣自己和妻子心裡都會好些。但是,這個丈母娘卻一點也不是省油的燈。

丈母娘對姍姍的好和弟弟一點也不一樣,丈母娘給弟弟羅軍帶孩子就說是應該的,幫他們帶孩子一年卻跟姍姍談錢,還總把一句話掛在嘴邊:「以後你弟弟會給我養老,用不到姍姍你。」

但事實上卻不是如此,丈母娘有糖尿病,她的糖尿病葯都是金城托朋友在大醫院買的最好的葯,而且每年姍姍都會帶著她做全面體檢,哪裡有問題也是他們家出錢治療。就連丈母娘的衣服也都是姍姍買的,而作為兒子的羅軍佔盡了好處,但沒給自己的媽媽花過一分錢,連衣服都沒買過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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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兒一女的家庭里,有的母親會溺愛兒子,只顧著「搜刮」女兒,可都是你的子女,你覺得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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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羅軍就是被慣壞的,母親對羅軍和姍姍一直是區別待遇,羅軍早就被母親寵的不是樣子,在學校學習的時候總是打架和不務正業的人在一起,好不容易上了班,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也沒什麼公司願意要一個「小混混」。

如果不是姍姍托關係找人,他早就被開除了,姍姍對母親是「言聽計從」、「百依百順」,母親拉扯他們不容易,而且那時候姍姍是要輟學的,母親堅持讓她學習,所以她才勤工儉學有了現在的成績,名校畢業,大公司里上班。

丈母娘的這些做法還是讓金城很不舒服,丈母娘對自己的孩子也是真心實意的好,但是她有時候做的事情又真的很讓人生氣。

這十幾年來,只要丈母娘生病了,姍姍就會馬不停蹄的趕回去,現在她有了一場大病,生活不能自理,而羅軍沒有要管的意思,弟媳的意思也很明確「這裡條件不好,我們也照顧不來」,而且弟弟也是一個妻管嚴,弟媳也是非常不喜歡這個婆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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姍姍都清楚所以她找金城商量:「我媽病了,必須接過來,她就我一個女兒。」

金城知道這一住可能就是很久,所以第一次反駁了她:「你弟弟算什麼?」

「他條件沒我們好,他一個男人怎麼能照顧的好我媽?指望兒媳婦更指望不上。」

「但是,總不能有事就讓我們來管吧!」

姍姍也很為難,但是也很堅持:「我就這麼一個媽。」

「要不我們就離婚,我已經受夠了。」

像姍姍這樣的女孩子,的確很善良,即便弟弟不孝順,母親偏心,她們事事還都為母親著想。而我也接觸過許多父母都是有事找女兒,有錢給兒子。父母們對兒子好的時候,對女兒說「養老不靠你們」,但一有事,還是找女兒。

其實,面對兒子生活條件不好,女兒嫁得好這樣的情況,父母多幫幫兒子也是可以理解的。孩子是自己身上掉下的一塊肉,關心他的生活是人之常情,但是不能偏向的太過分。

權利與義務是相對等的,為人父母難,為人子女亦難,想要有互不虧欠、彼此滋養的親子關係,就需要父母不能太偏心,更不可慣壞了子女,而是要「一碗水端平」。

 

03

碰到這樣的父母,女兒也應該明白怎麼做了,不要道德綁架了自己,要跟著自己的心走。

一個女人不能太顧娘家,如果父母只有你一個女兒,管多管少都是應該。還有弟弟,也要把責任全攬過來的話,愛人心裡當然會不舒服。而且,一味地只顧自己,只能以離婚的悲劇收場。

女人還是不能夠太軟弱,面對家庭也應該有舍有得。

結婚之前,自己的財產、注意力都在自己家人身上是可以自願原則的。但是結婚以後,自己有小家,也有大家,做事就不能只顧自己,或者只顧娘家。

在老公面前,處理娘家的事情也不能太張揚,應該有主有次,面對自己父母都無法「一碗水端平」的行為,心裡做到有個數,不能因為弟弟的不孝順就一直讓自己默默承擔這些。

面對娘家父母的「無家可歸」,應該去找弟弟溝通說清楚而不是自己一個人承擔所有的責任,讓老公心裡也不舒服。

百善孝為先,尊敬長輩、孝順父母本就是兒女的義務,而且孝順父母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那些不孝順父母的人真應該好好的反思一下,連烏鴉都有「反哺之育」,生而為人,怎麼連廉恥心都沒有呢?

而且我很想問問那些身為兒子一直受父母庇佑不學無術的年輕人,這樣一味的依靠自己的姐姐就真的可以心安理得嗎?那些拿著姐姐彩禮錢結婚生子,靠著姐姐的接濟買房買車的弟弟們有沒有為姐姐考慮過她的生活她的家庭和她的條件。

電視里兒女之間因為房產分家爭來爭去、六親不認的案件比比皆是,想要拿到父母的財產還不想養老的人從來都沒有反思過自己的錯誤嗎?

世界上最不能等待的就是孝敬父母,對於父母我們就應該換位思考,他們好不容易把你們撫養長大成人,我們應該早早的回報他們,而不是因為媳婦不喜歡婆婆,作為兒子就坐視不管。

身為兒媳也是一樣,如果你能夠換位思考,是自己的父母遭遇這樣待遇的話,你還會忍心把生病的婆婆趕去別人那裡不管不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