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親不成被軟禁 留下來生baby | 中國報 China Press

中國湖北一名21歲的李姓女子近日報案聲稱,她到雲南文山相親后,因為對男方沒好感,想要離開,但男方總是黏在她身邊。

她曾向家人求助,沒想到她的父母反對她回家,要求她留下來結婚、生小孩,住久了就會習慣。而警方也一度表示,兩人雖然沒有登記結婚,但已可以說是夫妻,必須雙方家長都同意,女子才可以離開。

李女周一晚間透過微博求助,指她周日(10日)在父母要求下,單身前往雲南,與父親朋友的兒子、王姓男子相親,本來只想應付一下就走,不料卻落到「不知道怎麼才能離開」。她說,曾哭著打電話給母親,稱對王男沒有好感,且文山市在偏僻的山中,沒有公車、沒有外賣,附近除了山只有樹。

然而,父母卻反對她離開,要求她在雲南生活,住久了就會習慣,還期望她儘快結婚、生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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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又說,雖然她於周二(12日)下午成功報案,但王男向警方堅稱,她是他女友,不需警方介入,又強調兩人已經認識兩年,上月他還花錢拍婚紗照、辦婚禮。民警聽完后,要她河蟹(和諧),直言:「你們兩人可以說是夫妻了」,須雙方家長都同意,她才可以離開,隨後就以下班為由,不再理她。

消息獲中國媒體報導后,當地警方周三坦承,李女因為不願與王男在文山生活,所以請求警方送她離開。

但警方聲稱,二人早於2017年初就在湖北相識,直到今年2月,王男先迴文山打理服裝店生意。李女周日來文山找對方后,想離開時,「擔心對方不同意」,才會上網救助。她在文山期間「未受威脅、控制和人身傷害」,已於周三自行離開文山。

對此,李女周四(14日)反駁警方說法。她表示,為了自保,她有偷錄音,可以證明溝通過程中,從沒有承認結婚一事,婚紗照也是王男后制的。她強調∶「沒有結婚,沒有彩禮(聘禮、聘金),也沒有婚紗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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