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放火燒死6親人 無教化可能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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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農曆新年除夕圍爐夜,53歲翁仁賢趁家族親友返家團聚時潑汽油縱火,造成6死4傷,被判死刑後遭撤銷。之後開庭,翁仁賢只要出現,態度一如往常繼續不配合審理,馬上為了延押、重新鑑定等問題跟法官「槓」起來,不僅嗆「恐龍法官」、「Fxxking

you

know」,激怒法官稱「殺6人不判死刑,台灣不就大亂」。還曾放話:「人可以輪迴幾10次,我就追殺你們幾10次!」今天最新進度,更一審針對縱火害死6命,法官認為他「無教化可能」判他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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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死6親人⋯嗆:可輪迴要追殺10幾次!翁仁賢更一審判死。(圖/資料畫面)

翁仁賢於2016年2月7日除夕夜,在桃園市龍潭區自家,趁父母及親友共16人圍爐時,在家中潑灑汽油縱火,造成父母、2名姪兒、姪兒的妻子及看護共6人死亡,另4人灼傷,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以翁仁賢縱火前,有親戚因為聞到汽油味外出察看,見餐廳起火後衝入火場救火而受傷,傷勢是否真的是因為翁仁賢的放火行為直接造成,是否構成殺人未遂,都有待釐清,撤銷死刑判決、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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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更審的過程中,態度囂張,每每大鬧法庭。曾對法官開庭時唸錯字拍桌子威脅,再遭法官訓斥「你不要囂張」。翁仁賢還押時比出中指,用一貫輕蔑的態度稱「這個指頭是什麼意思,知道的話,就可以有資格跟我說話了,今天開庭沒講完的話,會投書報社」。高院更一審召開延押庭時,翁開庭時就大鬧一場!不僅賴坐在地上,還大罵法官:「你不夠資格」。甚至狂嗆出庭的哥哥:「禽獸畜生都比我家人更值得讓人尊重!」還曾放話:「人可以輪迴幾10次,我就追殺你們幾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