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房全款寫他媽媽名字,不給彩禮還讓我裝修房子,到底該不該結婚

我同男朋友都是通過相親而認識的,在所有的相親對象當中,我男朋友給我的印象是最好的。當時在相親的時候,從他的語言以及行動當中,我覺得他是一個暖男。當時我身體有些不舒服,在聊天的過程當中他似乎是發現了,然後給了我一杯熱水,相親結束之後還堅持要送我回家。這一系列的舉動,都讓我心裡感到了一絲的溫暖。

就這樣,我們兩個人互換了聯繫方式。就這樣處了三個月之後,我們兩便決定在一起了。雙方的條件,我們兩個人都是符合的。而且都是本地人,家裡人也沒有反對我們。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要我們兩個人是相愛的,感情好就沒什麼問題,但我的這個想法是錯誤的。我男朋友的家裡不願意給我們購買一套婚房,去年決定結婚的時候,他爸媽就用全額付款的方式買了一套房子歸在他媽媽的名下,因而就同我們說家裡的錢都因為買這套房子花完了,於是就叫我們用這套他媽媽名下的房產結婚。

然而,我爸媽提出要將這套房子寫成我和我老公的名字,他爸媽堅決不肯,就這樣僵持了很久。他爸媽藉此說我十分不懂事,稱這套房子是他們家全額付款購買來的,怎麼可能寫上我的名字呢!

我家也退了一步,說是不寫上我的名字也可以,讓他媽媽把她自己的名字改成她兒子的。如是這樣,他家裡人仍舊是不肯答應,說都是一家人其實也誰的名字都是一樣的,不必這麼麻煩。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廣告-請繼續往下閱讀

雙方就這樣一直在僵持著,沒有找到解決的方法。我爸媽只好說,雙方家庭各出一半的首付,重新購買一套房子。而且,我們這種小縣城,房價並沒有那麼高,五十幾萬就能買到一套非常不錯的房子。首付雙方各出個七八萬便行,可他家仍是不答應,說是買了那套房之後,便再也拿不出一分的錢了,根本交不出這一半首付的資金。

然後,我家又提出新買的房子首付全由我們家出,房子寫我和我男朋友的名字,他家仍舊是不同意,說是已經有一套房子了,多買一套浪費,而且還是貸款購買。

雙方的爭執一直不停,總是吵架,我肯定是站在我父母這一方的。一開始的時候,他還覺得我們說的對,但由於他媽媽一直嚼耳根,他便覺得是我多事挑事情,便和我提出了分手。

我放不下這段感情,只好答應婚房寫他媽媽的名字,本覺得這樣我家不用出嫁妝,但他卻要我出房子的裝修費用,我一氣之下,大吵一架,冷靜過後,細想只能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