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四十未婚,買套6000元護膚品,全家指責,她的心全涼了

陳玉是一個四十二歲的女人,一直未婚,成了所謂的大齡剩女。

她這些年一直沒有結婚,並不是因為她不優秀,而是為了她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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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玉家在農村,還有一個弟弟和妹妹,她做為長姐,自然應該多為家裡做貢獻。尤其是父母當年在那麼困難的時候,都供她讀完了高中,這份恩情,陳玉永遠記在心裡。

高中畢業后,陳玉來到了城裡打工。開始她在飯店做服務員,後來被 一家服裝店老闆看中,去了他那裡做促銷員。由於她人靈活,嘴巴甜,銷售額不錯,老闆挺喜歡她。陳玉知道家裡父母的艱辛,每月發了工資,除了給自己留點微薄的伙食費,其他的全部寄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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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後,那個服裝店老闆要去外地發展,就提出把店子轉讓給陳玉。可陳玉沒錢啊,那老闆人很不錯,只要陳玉先給了她很少一部分錢,其他的分期付款就行。於是陳玉找朋友們借了點錢,把小店接手了過來。

也許陳玉有經商天賦,她把小店打理得井井有條,回頭客越來越多,才兩年的時間,她不僅把前老闆的錢還清了,還有了點小盈餘。就這樣,又過幾年,陳玉也當起了老闆,在當地還開起了兩家分店。

陳玉的日子越過越紅火,可她從來不捨得在自己身上花錢,對家人卻十分捨得。她不僅供弟弟妹妹大學畢了業,還把父母的日常開支全部包了,給父母在城裡也買了套房子。弟弟結婚的時候,她不僅幫著家裡付了二十萬的彩禮,還給了十五萬的婚房首付。後來妹妹結婚,她也幫著給了十萬塊錢的嫁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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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弟弟妹妹都成家立業了,陳玉也四十歲的人了。這些年來,也不是沒遇到過愛情,卻都因為她的家庭而沒有成。本來,陳玉有個初戀,是鄰村的小夥子,也在城裡打工,那幾年,他們以為會在一起,沒想到遭到了陳玉父母的強烈反對,理由是那小夥子連8萬塊的彩禮都出不起,家裡太窮!

小伙最後娶了別人,陳玉別提多傷心了。後來又談了幾個男朋友,不是嫌她對娘家眷顧心太重,就是因為她父母動不動就提那麼多的要求而打了退堂鼓。等陳玉自己的事業發達了之後,她又年華已逝,更是高不成低不就地耽擱了下來。

陳玉也慢慢地淡了那份心思,只想著一家人開開心心就行了,單身也挺不錯。平時她一個人獨來獨往地慣了,這天,一個人逛商場。不怎麼的,被護膚品專櫃的女孩拉著試了一套高檔護膚品,那是個國際品牌,價格不菲。本來陳玉是從來不用這麼高檔的護膚品的,但那天無聊,專櫃女孩又那麼熱情,她似乎看到了以前的自己,就不由自主地任她對自己的臉進行了一番按摩,護理之後擦上了那套保養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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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實話,陳玉感覺臉上挺滋潤,大牌就是大牌,貴有貴的理由!銷售員趁熱打鐵,又介紹了整個系列的產品。陳玉咬咬牙,一狠心就買了一套抗皺護膚品,花了六千塊!這可是以前從來沒有過的事兒。

用了一個星期後,陳玉真的覺得自己的臉比以前水潤多了,看起來似乎年輕了些。於是在周末回到父母家,飯桌上,她問大家有沒有感覺她有什麼變化。弟妹們都很奇怪,說是什麼。她才不好意思地說自己買了套6000的護膚品。

這一下可炸了鍋。媽的臉色一下拉就拉下了:「都四十歲的人,還塗抹那東西幹嗎,又不是小姑娘了。」弟弟地不高興:「我一個月房貸三千,你這是一下就在臉上擦了我兩個月的房貸,根本沒必要!」妹妹更氣人:「我才不信那東西,這六千塊錢可以讓孩子買好多奶粉了,姐,你要是錢沒處花,就給我孩子的奶粉包了吧。」

陳玉簡直快氣暈了,原來在他們的心目中,她的錢就是應該給他們用,用到她自己身上就是浪費!她氣得一把摔了筷子:「你們以後的事兒自己解決,我對這個家已經仁至義盡了!」說完起身就走。

陳玉想,自己該為自己活了,也該享受一下餘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