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後天就要舉行婚禮了,但今天我們的婚姻卻走到了盡頭!

我和他是自由戀愛,我們倆性格都很要強,經常發生爭吵,我爸媽和他爸媽都很不看好我們,但是我們倆就是覺得能在一起。所以我們領證了,後天我們就要辦婚禮,但是今天卻去辦了離婚。昨晚我們吵了一架,因為當時說好的12萬的彩禮只給了6萬,說好的新房也沒有兌現,我們吵得很兇,當時就提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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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三個女兒嫁出去都不收采禮,如今女婿很喜歡我女兒,公婆很看起我女兒,女婿重拜岳母岳夫。只是年輕人雙方結婚是把父母傳宗接代,婚姻不是買賣……只是愛情,需要長久任步理解才有完整的小家,天下父母,我說的話,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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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相愛了,就多包容,如此斤斤計較,說白了,就是不愛。如果真愛,彩禮算什麼,婚禮算什麼,領了結婚證,國家都為你證婚了,還要那些八竿子打不著的東西幹嗎?男的沒騙,女的沒錯,結果如此,皆因無情,無愛,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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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房真的不嫁?未必。人最重要的是誠信吧,說到不做到,這樣不是男人。女性也要獨立,如果你自己很強,家裡有房有車,不需要惦記別人家的。我現在很努力工作,也有一部分為的就是我女兒將來,在任何情況下不需要為這麼些東西擔憂。但是還是那句,說好了又不做的男人,很差勁!不嫁!

錢就那麼重要嗎,換位思考,如果讓女方拿出12萬,再買套新房,又有幾個沒有壓力的呢,有時候不是男方不願意給,是真的給不了,都是父母養大的,誰願意把父母壓榨的那麼可憐呢,多理解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