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怒告父母擅用壓歲錢 上法院追討3.6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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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怒告父母擅用壓歲錢 上法院追討3.6萬令吉

 

中國雲南省一名女大學生在父母離異后,雙方都不肯負擔她的大學學費、生活費,最後她在奶奶的支持下前往法院提告,父母未經她同意擅自使用她約5.8萬人民幣(約3.6萬令吉)壓歲錢。最後經過法官調解,女大生父母才同意每月支付約1500元人民幣(約923令吉),直到女大生畢業為止,消息也引起網民論戰。

綜合中國媒體報導,女大生的父母離婚後因為撫養、財產分配等問題,雙方經常對簿公堂,而且2人都不願意負擔女兒讀大學的學費及生活費。女大生最後在奶奶的幫忙下才勉強拿出大一學費,她為了未來能夠繼續在大學讀書,就在奶奶的支持下向法院提告,要求父母歸還從小到大的5.8萬人民幣(約3.6萬令吉)壓歲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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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生向法官表示,自己曾找父母談過,但是媽媽只說沒有錢,爸爸則告訴她:「已經把妳養到18歲,盡到了扶養的義務,其他的妳自己想辦法」。律師張姍姍也表示,女大生父母沒有把壓歲錢花在她身上,所以女大生向法院請求,要求父母歸還從小到大的壓歲錢,根據法律是可以得到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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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在法官調解之下,女大生父母同意每月支付約1500元人民幣(約923令吉),給女兒當做學費跟生活費,一直到女兒大學畢業後為止。另外根據中國《民法通則》規定,《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是監護人的職責之一》,因此孩子收到壓歲錢后,家長只是為其保管而非沒收,私自挪用孩子的錢屬違法行為。

網上看法約分兩派,有網民認為,壓歲錢本質上是「禮尚往來」的產物,收進的是你,可給出去的是父母,所以當然是屬於父母的。另有不少網民認為,給了孩子就是孩子的,父母只是代為保管。